文字!平面设计的“传话筒”

文字设计是平面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最直接的视觉传达。

文字设计是平面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通过文字本身传递信息、表述内容,而又通过各种设计元素的加工和多种表现手法的应用来凸显视觉美,进一步赋予文字更深刻、更丰富的内涵。可见,文字设计在平面设计上具有最直观的视觉影响力。


文字设计是平面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探讨文字造型的理论与技术,研究文字的字体、笔画、结构、字形、字距、行距以及编排等等。它不包括文字内容的撰写,而是通过对以上各项内容的安排、处理,通过更美观、更条理的文字构成,来提高文字内容的视觉传达效果。 


文字设计常用表现手法 

文字设计的表现手法和其他设计一样,同样具有一定的设计手法。文字的变化形式主要是由形状、笔画、结构等因素所决定,通过将形状、笔画、结构加以灵活运用,来实现设计的变化。


笔画对比

笔画对比主要体现在两种大小或笔画不同的文字排列在一起,互相对照衬托,引起视觉上的强烈注意。 

添加形象

形象字体就是把字体的含义形象化,通过在文字的笔画上添加图形,使文字更具有象征性,更好地传达文字的含义。设计时首先要深刻理解文字内容,充分发挥想象力,使文字和内容吻合,增强文字的形象表达。其次,在形象的选择上需要考虑与字意的自然吻合。最后,添加的形象需要注意在文字上摆放的位置。

连接笔画

连接笔画是指字的笔画与笔画之间相连,从而构成字与字的紧凑关系,加强密度和整体感。字与字的连接能打破方块字的制约,重新组合成为活泼美观、字形连贯统一的新形态。所以,连接笔画是一种最常见的表现手法。设计时应选择可连接部位或共同的笔画,根据文字的内容和特点进行构思,笔画可长可短,字形可大可小,使之产生均衡与对称、对比与统一、充满律动的美感。同时在连接时应避免生拉硬扯,连接的部位不应影响人们的识别。 

断笔

断笔是指将文字的笔画采取剪切、错移、分解、手撕或呈现缺口等方法,使之产生断裂、破碎、霹雳、虫蛀、粗狂等感觉,这种变相手法常能赋予文字活力,激发心灵的极大震撼。 

立体装饰

立体装饰是利用阴影或绘画透视的原理,用光线投射字体,使字体后面出现影子,表现出文字的立体效果和视觉上的空间感,从而加强了字体的分量。一般多借用透视的原理,以虚形烘托实形。立体字体在技术上比较复杂,较简单的方法是采用右下角45度的位置和平行透视法。 

文字设计的原则 

文字设计和绘画有所不同,字体设计的目的是使文字简洁、直观、准确地将更多的信息以视觉美的形式表现出来。为了以个性鲜明的视觉美形式传播信息,文字设计必须遵循以下三条基本原则。

1、内容性原则:

文字设计的诉求要符合作品的基本内容,文字设计的内容性是指文字设计必须从文字的内容出发,将文字的字体、笔画等造型因素与文字所表达的内容紧密结合,才能具体、准确地表达和突出文字的内容,以提高传达效果。  

2、可读性原则:文字设计的最终目的在于传达设计师对设计主题的构想与表现。文字设计的可读性是指文字在设计时不能随意变动字形结构,增减笔画,使人难以辨认,从而失去文字的易读性,必须力求正确、清楚,让人一看就能认出来是什么字。特别是标题、名称、广告语等一些重要文字的设计上就更需注意此原则。  

3、艺术性原则:视觉美感是文字设计的基本要求。文字设计的艺术性是指文字设计为了更具体、更生动、更形象地表达文字内容,使文字具有艺术魅力,而采用一些艺术表现手法来加强文字的吸引力。例如运用对称、均衡、对比、韵律等美学原理绘写出和谐、美观的文字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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